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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制度

来源: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内容简介:

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补贴标准: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执行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计发补贴。

工作流程:

婴幼儿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级复审→逐级上报→各级匹配资金→发放补贴。

时限要求:

申领人按年度申请。申领人应当在婴幼儿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对于2025年1月 1日以前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育儿补贴按年计算,每年向补贴对象  一次性发放年度补贴。各县(市、区)应在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初向上个季度审核确认的对象发放补贴,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政策来源: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的通知关于印发《四川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5〕12号)。

咨询电话:

江阳区卫生健康局:0830—3123575

南城街道:0830—6566022

北城街道:0830—2394845

大山坪街道:0830—3121907

邻玉街道:0830—3629162

蓝田街道:0830—8589973

茜草街道:0830—3588212

华阳街道:0830—3700814

泰安街道:0830—3591101

况场街道:0830—6509418

黄舣镇:0830—3650870

通滩镇:0830—2737051

江北镇:0830—6502608

方山镇:0830—3710770

分水岭镇:0830—3650981

丹林镇 :0830—656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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