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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对区第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21 17:35:17 浏览次数: 【字体:

陈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文明的建议》(第79号建议)收悉,经核实、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代表提出的公厕之间距离较远,不方便急需如厕的市民就近解决的问题。由于目前要在人口流动大和公厕相隔较远的街道增设公厕,选址较为困难,按照《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如车站、码头、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办公楼等)附设的公厕”之规定,我区涉及的公厕数量还是比较多的,基本能满足市民如厕问题。且《泸州市主城区新建住宅区配套环卫设施建设标准》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区应根据人口规模、住宅面积等因素,配置适量的环卫设施。主要包括:垃圾桶、果皮箱、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随着新建住宅区的增多,也将逐步增加公厕的数量,同时合理设置公厕占地面积、男女厕蹲位比例等。

二、针对代表提出的公厕指示不明问题。目前我区市区两级环卫部门管理的公厕均在距离公厕20m显眼位置处设置指示牌,且部分公厕已完成“智慧化”设施安装;另外市民也可以通过手机导航、地图小程序APP等查询就近公厕。

三、针对代表提出的公厕共享问题。已印发《江阳区“厕所开放联盟”工作实施方案》,引导鼓励沿街经营性场所(包括宾馆、商场、茶楼、网吧、营业厅、写字楼等)和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免费对外开放内部厕所,方便市民如厕。

下一步,我区行业主管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厕的精细化管理。

非常感谢您对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泸州市江阳区 人民政府 办公室 第十届 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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