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详细内容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区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4-23 16:45:11 浏览次数: 【字体:

泸江府办议〔2025〕1号

尊敬的余琴、袁国建、匡凤娟代表:

感谢你们对江阳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关于拆除废弃电线水泥杆的建议》(第1号建议)已收悉。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办理此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废弃电杆情况

经现场核实,南城街道凤凰社区新二村有部分废弃未用的水泥杆,此类水泥杆设立年限较久,主要用于承载电力、通讯、广电等线路通道。随着文明城市的建设发展,电力、通讯、广电等线路逐步规范排布,部分水泥杆也就废弃闲置,既影响城市美观,也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部分杆体甚至出现了裂口,存在安全隐患。

二、工作开展情况

收悉代表建议后,相关单位组织电力企业、通讯企业立即开展相关工作。3月19日,会同国网江阳供电中心,现场核实水泥杆使用情况和产权情况,国网江阳供电中心确定并认领属于电力部门的废弃电杆。3月29日,会同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单位现场核实,对废弃电杆产权进一步确认并逐一认领。后续督促产权单位设计拆除和迁改方案。

4月12日,废弃水泥杆产权单位进场施工,拆除了人大代表们提及位于凤凰社区新二村的废弃电杆,解决了安全隐患,提升了城市美观感。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区作为全国文明城市中心区域,电力、通讯单位也在进一步规范线路排布,尽可能达到整齐美观的标准。相关主管部门也将督促废弃水泥杆的权属单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点面结合、分步实施,逐步对全区废弃电杆进行拆除。

再次感谢你们对江阳区民生问题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关注、支持江阳区经济社会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