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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5-21 17:55:15 浏览次数: 【字体:

泸江府办议〔2026〕6号

张远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方面的建议》(第75号建议)收悉,经核实、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群众劝导员机制相关情况

江阳区按照公安部有关“两站两员”建设要求(即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依托乡、村、组三级体系,在辖区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15个,劝导服务站119个,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131人。群众劝导员统一发放反光背心、红袖章、劝导旗、小喇叭、停车示意牌等基础装备,并承担交通劝导与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隐患排查与报告、事故先期处置、信息采集与反馈等职责。

针对您提出的“群众劝导员机制失效不足”的问题以及“取消群众劝导员机制,统筹优化道安资金使用”的建议。“两站两员”为全国性政策概念,自上而下统筹推进,是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常态化基础性机制,须持续巩固,长效运行。江阳区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要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决策部署,暂不具备单独取消群众劝导员机制的条件。除此之外,群众劝导员工作属于源头性、预防性、基础性交通安全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劝导站点建设、宣传装备保障等,且该项工作重在“抓早抓小、前端治理”,从长远看正是将有限资金用在了“事故预防、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上。

二、道安绩效评估细则相关情况

江阳区立足工作实际,将“显性交通违法比、电子劝导员系统精准劝导率、交通事故数、行人上高速、管养闭环率”作为督促街镇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细落实的工作质效指引,在道安绩效评估细则指引下,道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以来,各街镇联合市交管一、二大队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8372起,其中涉两三轮车违法行为10640起、涉牌涉证787起、涉证拘留23人、涉牌扣车193辆;全区显性交通违法占比为30.39%,同比下降2.35个百分点;农村地区共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17起、同比下降32%,受伤13人、同比下降63.89%,死亡5人、同比下降54.55%,未发生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针对您提出的“道安工作考核机制不合理、专职人员调整后业务衔接脱节”的问题以及“调整考核机制,科学厘清职能分工”的建议。就当前工作实际来看,江阳区制定的道安绩效评估细则并非刚性考核指标,而是工作质效指引,核心目的在于明确工作方向、规范流程标准、提升整体质效。聚焦辖区道路隐患、重点违法、重点车辆、重点人群四大模块,实行清单式管理、动态化跟踪,改变以往“业务脱节、衔接不畅”等问题,全力提升基层道安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江阳区在全市率先组建由副科级干部、民警、辅警构成的“交管专业队”,统筹指导农村交管工作;全区12个涉农派出所按照“1名所领导+1名民警+N名辅警”模式规范成立交管中队,常态化联合群众劝导员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形成了“专业执法力量+基层劝导力量”协同高效的治理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道安资金使用。江阳区将持续完善劝导员招聘、培训等制度,全面提升劝导员业务素养和履职实效,同时严控资金划拨、使用监管流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以精细化管理实现队伍提质、资金增效、治理提标,全力保障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二)凝聚基层合力,提升道安工作质效。江阳区将紧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薄弱环节,聚焦分散力量、协同不畅、管控缺位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路面管控、交通宣传等工作,推动交管力量向基层延伸、向末梢覆盖,实现“执法+劝导”从“物理拼盘”向“化学融合”转变,切实打通农村道路管控的“最后一公里”。

(三)积极汇报争取,科学划定职责任务。江阳区将持续深化治理成果,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推动各项工作从“被动应对”走向“主动提升”,积极形成意见收集、梳理上报、跟踪对接、反馈通报工作闭环,切实推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稳步向好。

非常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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