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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5-23 17:57:59 浏览次数: 【字体:

泸江府办议〔2026〕5号

王若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江阳区赶场时节乡镇集市交通混乱现象亟待整治的建议》(第46号建议)收悉,经核实、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江阳区乡镇集市基本情况

江阳区全区总面积649.26平方公里,下辖9个街道及6个镇,固定赶集场镇16个,其中逢1、4、7赶黄舣街村、通滩社区、丹林社区、分水岭社区、方山社区,逢2、5、8赶白马场、中兴场、江北社区、邻江社区、宜定场、石寨社区,逢3、6、10赶况场社区、石岭场,逢3、6、9赶弥陀场、泰安社区,逢4、7、10赶福利村。

二、乡镇集市秩序维护工作情况

(一)多方联动,严密纠查。在赶集日交通管控方面,市交管一、二大队、属地街镇、农村派出所常态化开展交警、交管员、劝导员、派出所四方联动勤务,在重点路段、市场周边设置临时管控点,持续强化现场交通管控。在赶集日摊位管控方面,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常态化采取“疏堵结合、定岗巡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引导流动摊贩进入指定临时经营区域,规范沿街商铺线内经营,同步清理违规占用机动车道的摊位和杂物。在赶集日经营管理方面,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属地街镇狠抓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常态化开展巡查管控,清扫卫生死角,保障垃圾及时清运,持续优化辖区市场环境。截至目前,赶集日共出动公安警力2000余人次,属地街镇出动劝导员1500余人次,区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530人次,劝导占道摊贩460余次,开展赶集日、重要节假日联动行动400余次。

(二)精准劝导,深化治理。针对显性交通违法行为,属地街镇、农村派出所对赶集日农村地区高发的不戴安全头盔、两轮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劝导、重点纠治。针对路面车辆违停治理情况,属地街镇、农村派出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协助市交管一、二大队采取劝导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路面违停车辆进行治理。截至目前,劝导违停车辆3万余台次,处罚违停车辆1.9万余台次;农村地区显性违法行为精准劝导率达97.79%,处罚率81.2%,路面事故风险大幅下降。

(三)广泛宣传,有力引导。市交管一、二大队、属地街镇、农村派出所线下精准发力,线上广泛覆盖,全方位做实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工作。线下依托农村赶集人员集中契机,通过现场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深入讲解农村常见交通违法的安全危害与法律后果,同时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充分运用“四级微信桥”、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常态化推送安全提示、普法内容,扩宽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交通安全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开展现场交通安全宣传207场,拍摄交通安全宣传短片6部,转发市级微信公众号宣传片877次,覆盖1万余人次。

三、下步打算

(一)立足实际,完善基础设施。区政府相关部门、属地街镇将根据经济总量、人口分布及公共服务需求等情况,科学统筹规划新建、改建或扩建乡镇农贸市场。区级有关部门将指导乡镇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方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结合实际需求稳妥推进市场优化调整。交管部门将积极争取属地街镇支持,在市场周边人流密集地段加装物理隔离设施,规划更多临时停车区,提高群众停车便捷度和出行安全指数。

(二)科学部署,深化联勤联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指导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参照主城区市政道路的管理模式,配合交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乡镇主次干道、人行道等区域占道经营的日常管理。交管部门将按照现行“赶场日”交管制度,落细落实“三联动”工作,加强赶场日集市周边区域交通指引、交通执法检查,协同乡镇、派出所全力维护市场周边交通秩序。

(三)深入调研,有序创新试点。各乡镇将适时开展工作调研,在精准掌握本地实际情况基础上,学习先进地区管理经验,试点推行“一场一策”“潮汐式”等新型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发动基层村社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协同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执法人员加强集市及周边区域秩序管理,确保集市及周边区域交通通畅、秩序井然。

(四)完善制度,促进长效治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交管部门、属地街镇将健全群众监督、有奖举报等长效机制,主动下沉一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合理规划乡镇集市布局,全力整治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竭力守护赶场日集市的“烟火气”和“安全线”。

非常感谢您对赶场时节乡镇集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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