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117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永红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委员在开展法律援助中作用方面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法律援助资源城乡差异问题
您指出的本地法律援助资源城乡差异问题确实存在,这是当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为缩小城乡法律援助资源差距,我们已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加强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的网络建设;二是推动法律援助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合作,通过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实现律师资源的共享,缓解基层法律援助机构人才短缺问题;三是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
二、关于经费保障不足问题
您提到增加法律援助中心补贴目前难以办到,但我们已积极争取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拨付专项经费,用于扶持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同时,我们也在探索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如设立法律援助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此外,还将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保障标准,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办案工作需要。
三、关于律师委员、律所理事、专委会成员以及律所重视不够问题
为提高律所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程度,我们正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内控机制,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律师业务能力。同时,通过多方力量引导,建立公开透明的案件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律所的积极性。此外,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协会将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完善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执业权益维护机制。
四、关于宣传力度不够问题
加大宣传力度是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的重要手段,我们已将其列入工作计划并立即着手实施。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法律援助纳入普法宣传规划,通过优秀法律援助案例以案说法,树立全社会重视法律援助的良好导向;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和服务内容,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五、关于提案中的具体建议
(一) 开设公益法律专家门诊。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探索在法律援助机构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益法律专家门诊,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二)推动资深律师示范办案。我们鼓励和支持资深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示范办案,通过以案带训的方式,提升年轻律师的办案能力。
(三)建立新执业律师办案指导制度。我们将探索建立新执业律师办案指导制度,由经验丰富的律师对新执业律师进行指导,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
(四)建立实习律师法援机构值班实践制度。我们将探索建立实习律师在法律援助机构值班实践制度,增加实习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机会,同时为法律援助工作补充力量。
(五)探索建立两公律师参与法援服务机制。我们将积极研究建立两公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服务的机制的可行性,充分发挥两公律师的专业优势。
最后,感谢您对江阳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关注并努力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泸州市江阳区司法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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