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43号提案《关于规范新职业人群健康发展助力灵活就业生态提质增效的 建议》的回复函
李盛琴、高桦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新职业人群健康发展助力灵活就业生态提质增效的建议》(第43号提案)收悉,经核实、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业发展情况
1.服务标准。新职业的出现,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就业空间,也对职业规范化管理提出了迫切需求。新职业的准入标准和服务规范由国、省人社部门制定,区县级无权限制定标准。国、省人社部门每年对新职业开展标准制定,截至目前,人社部共发布7批、110个新职业国家职业标准,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员、跨境电商运营管理师、人工智能系统测试员等;省人社厅也制定了陪诊服务、数据标注与处理、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等57个新职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2.行业协会。我区鼓励支持新职业成立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的成立,需由5名以上在该行业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个人或单位作为发起人,并具有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或50人以上的个人会员,并经该行业所属的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目前,我区还未登记注册成立有新职业类的行业协会,新职业行业规范方面还存在空白,后续如有该类型的行业协会成立,区民政局将积极做好登记工作。
(二)权益保障情况
1.补贴工种。根据《四川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5〕11号)、《泸州市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等文件,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省市补贴目录的工种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2026年,我市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家政服务员等20个工种纳入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目录。
2.补贴对象。根据《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泸市财规〔2025〕4号)文件,补贴对象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六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3.补贴标准。“六类人员”及企业在岗职工参加培训并取得规定证书的,可按800-2600元/人的标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与培训课时挂钩。纳入全市紧缺工种目录的培训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技能供给。
4.培训情况。2025年以来,我区共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8所,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25人次、发放培训补贴350余万元,开展社会性培训12000余人次,培训专业覆盖互联网营销师、美容师、健康管理师、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电工、起重机装卸工等,有效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就业创业能力。
(三)协同服务情况
我区将新职业相关平台企业纳入重点服务清单,落实惠企政策与诉求闭环办理,主动参与跨部门联动,协同解决行业发展堵点难点。督促生活服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完善服务流程AI监控、服务评价、黑名单清退等制度,规范平台用工与服务行为,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本土品牌培育初步探索,支持新职业从业者向品牌化、规模化转型,依托本地商贸平台、便民活动,为本土新职业服务品牌提供宣传推广、市场拓展支持。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提案建议,我区新职业发展仍存在以下短板:
(一)行业规范体系尚不健全。新职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安全责任、纠纷处理等核心条款缺乏统一规范;行业协会、行业公约尚未完全建立,监管协同效能有待提升。
(二)权益保障与政策支撑不足。新职业从业者劳动关系类型复杂,权益保障机制针对性不强;部分新职业未纳入补贴性培训目录,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认定衔接不畅。
(三)发展支撑与服务体系不完善。跨部门联动研判机制、企业用工报告制度尚未完全落地;平台企业智能化服务质量提升不足,服务模式仍以个体零散服务为主,品牌化、规模化转型支撑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大政策扶持保障力度
一是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人社、民政、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研判新职业行业发展态势,梳理行业发展堵点、痛点问题,打通政策落实壁垒。落实平台企业用工报告制度,完善联合奖惩机制,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服务体系。二是优化政策落地服务。严格落实省、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持续做好现有补贴工种培训保障工作,主动向上对接汇报,积极争取将陪诊师、上门厨师等新兴热门职业纳入补贴培训目录。精准面向六类重点就业人群及企业职工,加大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简化申领流程,确保培训补贴、社保扶持等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三是完善技能培训体系。依托辖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院校等培训资源,优化培训课程设置,贴合市场用工需求开发定制化培训内容,强化新兴职业技能培训,打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就业上岗衔接通道,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二)着力培育本土品牌,依托互联网赋能行业升级
一是推动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加大对新职业从业者创业扶持力度,鼓励从业者成立工作室、合作经营组织,引导零散个体服务向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服务模式转变,打破个体经营发展局限。二是强化数字赋能提质。督促平台企业优化智能管控体系,完善服务流程AI监控、服务评价、黑名单清退等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约束从业行为,提升平台智能化监管与服务水平。依托大数据、互联网技术,优化供需匹配模式,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新职业服务便捷度与服务质量。三是培育本土特色品牌。依托本地商贸平台、便民服务活动、线上宣传渠道,加大本土新职业服务品牌推广力度,整合行业优质资源,打造口碑优良、服务规范的本土服务品牌,扩大本地新职业行业市场影响力,持续优化灵活就业发展生态。
(三)健全行业规范体系,筑牢行业长效发展根基
一是规范行业经营标准。严格对标国家、省级新职业行业标准,结合辖区行业发展实际,梳理汇总新职业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安全责任、纠纷处置等关键内容,引导平台统一服务合同,规范收费管理,杜绝乱收费、价格欺诈等不良行为。二是推进行业自律建设。积极培育新职业行业协会,严格按照登记流程,做好发起人、会员储备及业务主管单位对接工作,待符合条件后及时协助办理民政登记。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及市场清退制度,压实行业自律责任。三是优化行业监管模式。构建“平台首责、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的协同监管格局,加大行业巡查监管力度,对合规经营、口碑良好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对侵害从业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依法约谈查处,双向保障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区新职业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非常感谢你们对江阳区新职业人群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9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