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泸州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任务清单反馈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城市建成区内57个加油站有45.6%未按要求安装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泸州市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30—3191237;邮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427室。
附件:泸州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泸州市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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