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江阳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3123612;邮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江阳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姜伟,13079149777)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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