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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和违规垂钓的相关人员限期接受调查处理的通知

来源: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2-17 11:02:51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市民朋友:

2023年4月至2025年1月,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在长沱两江(江阳段)水域开展渔政执法检查过程中,查获了一些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因查获过程中,部分涉嫌人员逃离现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现场遗留的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渔具(如:可视锚鱼竿、晃杆等)予以没收;同时,执法人员对在禁钓区(禁钓期)内违规垂钓人员的钓竿进行了暂扣,并告知违规垂钓人员限期到我局接受处理,但部分人员至今无未到我局接受处理。现再次通知如下:

请所有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和违规垂钓的渔具及钓竿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带上本人身份证、渔具钓竿的购买凭证或其他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证明材料,于2025年2月21日前,到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没收渔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程序对以上涉案渔具和钓竿进行集中销毁。

特此通知。

附:涉嫌非法捕捞渔具和钓竿照片


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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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 涉嫌 非法 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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