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江阳区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0〕640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向社会公开征选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资质条件
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应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相关规定,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或具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拆解经营范围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
二、报名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废回收及拆解资质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在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5年4月25日前提交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大楼513办公室,联系人:陈仕楫,联系电话:0830-3123059。
三、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1日-4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确定程序
(一)公开征集。区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可放宽至市域内。
(二)资质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实,并对通过审核的回收企业进行公示。
(三)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不予认定的,向报名企业说明理由。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3123059。
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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