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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催告书》 送达公告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6-03 13:25:21 浏览次数: 【字体:

受送达人:

我局已向你送达《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决定书》,责令你向我局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因你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向你公告送达本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序号

受送达人

  身份证号码

  违规情形

违规领取月份

应退总金额(元)

退款方式(转账)

联系电话

   地址

     1

刘正英

5105031989****0040

重新就业后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2204-202210

14981.13

户名: 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账号:125252447650

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分行营业部;

 

 

0830-3119752

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01019办公室)

     2

刘高海

5105231975****3717

重新就业后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1910-202007

17880.43

     3

邹莎莎

5105021991****8046

重新就业后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2103-202105

792

     4

颜豪

5137221993****5670

重新就业后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2003-202008

201

     5

代志勋

5105211972****0271

重新就业后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2010-202012

792

     6

王过

5105031991****4079

重新就业后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2308-202309

4564.94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

泸州市江阳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 待遇 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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