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阳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求公众意见情况的说明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5〕330 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技术方案(2025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5〕172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4〕18 号)等文件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根据《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规程》(TD/T 1089-2023)等技术标准,形成了《江阳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我局于2026年5月9日起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对《泸州市江阳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共采纳0条,未采纳0条。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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