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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江阳公园商业设施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区电子政务办 发布时间:2013-11-18 09:25:29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江阳公园位于泸州市酒城大道北侧。公园内的商业设施拟通过公开招商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人投资经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本次公开招商的商业设施共2个。规模如下:①广场休闲吧和河边小屋,建筑面积共1435㎡。其中,广场休闲吧,建筑面积964㎡;河边小屋,建筑面积471㎡。投资人仅能用于咖啡、茶饮兼营中西简餐。②滨水会所,建筑面积1116㎡,投资人仅能用于文化艺术品展示。

2.投资条件:①广场休闲吧、河边小屋项目。投资人需为独立法人企业,有国内大中城市三年以上同类项目经营业绩,投资额需在500万元以上。②滨水会所项目。投资人需为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须有“文化美术品”经营范围,具有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手续,投资额需在200万元以上,在从事美术品经营活动的同时,需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文化艺术品展示等活动。

3.投资要求:按招商人提供的场所,投资人自行完善经营场所装饰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和审批,并进行必要的设备安装、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必须符合消防、环保、卫生等要求。投资人自行负责经营场所的安全、卫生、保洁及设备维护、保养、升级替换工作。

4.出租年限:10年。

5.租金标准:①广场休闲吧和河边小屋租金最低收取标准为:第一年租金为40元/月·平方米,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基础上每年递增10%;②滨水会所租金最低收取标准为: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15元/月·平方米,第三年起租金在上年基础上每年递增10%。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投资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具有与本项目建设与经营相适应的财务和经营管理能力。

2.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3.信誉保证金:广场休闲吧、河边小屋项目和滨水会所项目的信誉保证金均为100万元现金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等额保函。

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电话、邮件及口头投资申请。

三、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5:00至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阳区党政大楼二楼221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115993。

3.报名所需资料:(1)单位介绍信;(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招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泸州市江阳区最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朝容 联系电话:0830-3609662或18583010023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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