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年度)的通知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09 16:04:04 【字体:

泸江府办发〔2025〕8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形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年度)》,已经十届区委常委会第176次会议、区十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在2025年12月底前按时完成决策事项。因工作原因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目标实现,确需新增、取消或者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向区政府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拟订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决策草案,还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各承办单位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各街镇、区级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可参照执行。

       附件: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年度)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


 

附件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年度)

序号

决策类型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是否需要听证

是否

涉密

1

规划类

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计划草案

区发展改革局

2

政策措施类

泸州市江阳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方案

3

其他类

三星街片区配套设施功能提升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

区住房城乡

建设局

4

政策措施类

泸州市江阳区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移民安置实施方案

区水务局

5

政策措施类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

6

政策措施类

江阳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区农业农村局

7

政策措施类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

区应急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