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镇人民政府

来源:江北镇 发布时间:2025-01-15 17:54:42 【字体: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政兴路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电话:0830-3760198

机构职能职责: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760198):负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和规范管理;负责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两企三新”党建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负责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负责保密机要、国家安全、深化改革、信息调研、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群团组织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财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3760003):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街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街镇财政专项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村(社区)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管理街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负责审计工作。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8916228):负责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负责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承担人民来信来访、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等工作:统筹防邪禁毒工作。

四、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8916220):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承担消防安全、水上安全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抢险救灾工作。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6568290):负责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经济合作、重大项目建设、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等工作。负责制定第二、三产业等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科技推广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行使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授予的行政权力事项;负责行使法律法规赋予、依法直接下放、委托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对于未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按“街镇吹哨、部门报到、街呼区应、上下联动”的统筹协调机制,负责协调区级部门的执法力量开展执法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等设在街镇的执法机构、具有相关执法资格的人员以及执法辅助人员参与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日常事务性工作。

七、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就业服务、农民工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双拥、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便民服务中心还负责教育体育、民政、残疾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卫生健康、爱国卫生、红十字会等工作。。

八、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兽医诊疗等畜牧兽医等工作,负责林业、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退耕还林、林地的监督管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垃圾源头治理、移民开发、防止返贫监测等工作。负责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河长制、水土保持、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维护、农村供水、水利工程移民及后期扶持、区域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指导。

九、城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保障性住房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维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道路交通领域相关工作。

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张骋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蔡宇

分工负责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赵柱会

分工负责人大工作。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及其相关工作。联系城镇建设办公室。

党委副书记:黄浪

协助分管纪检监察及其相关工作。

党委副书记:邹生铧

分工负责财税、政协、国家安全、政务公开、档案、保密、深化改革、目标绩效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联系金融机构。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汪熙

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及其相关工作。分管镇纪委。

党委委员、副镇长:江梦霞

分工负责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牧兽医、林业、森林防火、水务、村(社区)“三资”管理、基层供销合作社及其相关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办公室。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徐坤

分工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工商联、老干部(关工委)、意识形态(包括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大群团(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机关事务及其相关工作。协助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李吉川

分工负责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禁毒、人民武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水上安全、抢险救灾及其相关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武装部。联系司法所、派出所、法庭。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梁波

挂职泸州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局。

副镇长:李明清

分工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维护、道路交通及其相关工作。分管城镇建设办公室。

副镇长:王岚

分工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劳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就业服务、农民工服务、双拥、退役军人事务、教育体育、民政、残疾、卫生健康、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爱国卫生、红十字会、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环境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及其相关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江北卫生院、江北学校、幼儿园、广电站。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潘杨

协助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黄欢

分工负责经济、科技、统计、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及其相关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协助分管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所、川南发电公司。

镇党政领导出差、休假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张骋同志工作与蔡宇同志工作相互代理,赵柱会同志工作与李吉川同志工作相互代理,黄浪同志工作、汪熙同志工作、徐坤同志工作相互代理,邹生铧同志工作与黄欢同志工作相互代理,江梦霞同志工作与李明清同志工作相互代理,王岚同志工作与潘杨同志工作相互代理。

分工尚未明确的工作,由党委书记临时指定分管领导负责。镇党政领导负责所分管行业(部门)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国家安全、信访、维稳、环保、保密等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