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医疗保障局
基本信息:
泸州市江阳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作为江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整合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医疗保障行政职责等。内设2个股室(办公室、综合业务股),下设2个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区医疗结算支付服务中心,其中,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内设2个股室,待遇审核股、基金监管股)
联系电话:0830-2364710
办公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机关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30
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2364710):负责拟定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制度等工作。做好综合协调、对外合作交流、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等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单位行政印章和党组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保密、信息、政务公开、信访、妇儿、帮扶和机关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全局文件、公文的审核和收发文工作,做好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指导业务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网络管理,业务股室系统权限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信息报送、信息公开和舆情工作。负责局办公会议、职工大会、政治业务学习的组织、记录工作,牵头做好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窗口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市、区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牵头负责市、区有关部门统计数据的报送、民生事业目标报表总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组织宣传、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联系电话:0830-3120582):负责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承担医疗保障待遇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互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工作。负责制定业务经办内部审计规程,负责制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程并组织实施,并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管理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工作。负责本股室业务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推进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DIP),负责DIP偏差病例评审及年度清算费用等相关工作。负责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议医药机构医保信息系统权限的开通及基础信息变更的备案管理,组织开展大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参保人员Ⅰ类和Ⅱ类门诊特殊疾病的申报、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特殊用药、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的审核认定工作。牵头负责医疗保障“三大”目录的信息业务编码更新维护工作。负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住院登记的备案工作。负责公务员医疗互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等保费的清算工作。牵头负责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内部审计、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
(三)待遇审核股:负责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门诊共济保障、门诊特殊疾病、异地就医等定点的申请、变更、解除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医疗救助费用联网结算的审核报销工作。负责与市医保局清算省内、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工作。负责指导各街镇对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的初审,并负责其复核工作。负责参加生育保险符合条件的职工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报销工作。负责协助区委老干局做好全区“6.30”人员、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般诊疗费的定期审核、结算管理工作。负责“家庭医生签约”医保基金的结算工作。牵头负责全局医疗保障综合经办业务报表(月、季、年)和医疗保障基金分析报告工作。
(四)基金监管股。负责牵头组织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应用于监管实际。负责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组织对参保单位开展医疗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及行纪衔接、行刑衔接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市级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牵头完成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目标任务,完善我区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保障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医疗保障定点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基金监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防范廉政风险。协助提供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数据分析。负责业务档案资料的分类整理、装订归档、集中保管工作。
(五)区医疗结算支付服务中心。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互助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参保人员电话号码新增和更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信息查询工作。负责“6.30”人员、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补助金征缴计划编制、基数调整等工作。配合基金监管股开展医疗保险缴费稽核工作。负责指导街镇做好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相关工作。负责征地农民、特殊人群、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负责破产(解体)、改制企业退休人员移交接收手续的办理,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一次性趸缴医疗费用的核算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信息的建立、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职工医保个人帐户的划拨和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清算、终止医疗保险关系办理工作。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工作。负责全区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费用的支付工作。负责各项医疗保障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等资金的核算工作,及时向区财政局、市医保局申报基金用款计划,保证基金正常拨付。负责单位行政、医疗保障基金账务及银行账户管理,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负责定期与税务、财政、银行开展对账核对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府代缴保费等各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办理工作。负责单位票据管理和年审工作;负责财务报表的填报及财务分析。负责机关及局属中心各项资金年度预算及财务管理工作。
领导分工:
1.任 端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工作,负责局行政全面工作。
2.胡明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办公室、人事教育、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 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基金监管、信息化管理建设、督查督办、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局档案管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分管办公室、基金监管股、区医疗结算服务中心。与任端同志互为AB角。
3.温玉波 党组成员、支部副书记:负责党建、政策法规、待遇保障与经办指导、医药服务与价格管理、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医药卫生改革、脱贫攻坚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局行政权力、政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含高新区)等工作。
4.李 娟 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医疗救助、妇女儿童工作,联系村、社区、学校 等工作。
分管待遇审核股。与温玉波同志互为AB角。
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信访、维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