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年度)》的通知
泸江府办发〔2025〕14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区级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和实际情况,需对我区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工作原因,《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计划草案》调整至下一年度。
二、新增《泸州市江阳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泸州市江阳区区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泸州市江阳区范围集体土地征收推行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等3项决策事项,本年度已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并印发实施。
附件: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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