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8354145T/2026-00013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4-03 | 发布日期: | 2026-04-03 |
| 文号: | 泸江府办发〔2026〕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6年度)的通知
泸江府办发〔2026〕3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形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6年度)》,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按时完成决策事项。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承办单位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区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促,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调整情况,确需新增、取消或变更决策事项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并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办理。
四、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一事一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五、各街镇和区级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可参照执行。
附件: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6年度)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
附件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6年度)
序号 | 决策类型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是否需要听证 | 是否 涉密 |
1 | 规划类 | 泸州市江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 区发展改革局
| 2026年1月 | 否 | 否 |
2 | 规划类 | 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计划草案 | 2026年1月 | 否 | 否 | |
3 | 规划类 | 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7年计划草案 | 2026年12月 | 否 | 否 | |
4 | 政策措施类 | 关于规范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调整方案 | 2026年1月 | 否 | 否 | |
5 | 政策措施类 | 泸州市江阳区街(镇)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 2026年12月 | 是 | 否 | |
6 | 政策措施类 | 江阳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 | 区农业农村局 | 2026年7月 | 是 | 否 |
7 | 政策措施类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2027年森林防火命令 | 区应急管理局 | 2026年12月 | 否 | 否 |
8 | 政策措施类 | 江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 | 区自然资源和 规划分局
| 2026年6月 | 是 | 否 |
9 | 政策措施类 | 泸州市江阳区中心城区外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和商业用房与住宅房屋出让金标准 | 2026年6月 | 是 | 否 | |
10 | 政策措施类 | 泸州市江阳区关于促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 园区装备制造 产业部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6年6月 | 否 | 否 |
11 | 政策措施类 | 泸州市江阳区关于促进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 园区电子信息 产业部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6年6月 | 否 | 否 |
12 | 政策措施类 | 江阳区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园区医药健康 产业部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6年6月 | 否 | 否 |
13 | 政策措施类 | 支持创建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若干政策 | 区现代农业园区 | 2026年5月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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