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江阳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全区电力供应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泸州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办规〔2023〕4号)要求,各区县应加强电网规划统筹,助推项目建设落地,提升获得电力水平。为加快推动我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力保障可靠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江阳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制定依据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泸州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办规〔2023〕4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强化电网规划引领、加快建设用地用林审批保障、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电网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强化项目建设保障、提升运行风险管控等六个方面共九条措施,包括强化规划统筹协调、电网项目纳入年度用地用林计划、加快电网项目流程审批、加大电网项目投资支持力度、加大支持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力保障项目建设和城镇规划用电需求、加强属地协调支撑、加大电网项目用林支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
四、适用范围
《意见》适用于江阳区内所有电网建设项目。
五、实施时间
《意见》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由泸州市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读。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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