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及依据
为全面规范江阳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建设、运行、管理,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八章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定义,提出了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共3条。明确了区政府办公室是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明确了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应做好规划建设、内容审核、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内容发布,共5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经政府网站智能校对和人工审核后,规范发布信息。规范转载发布行为,原则上只转载党政机关和权威媒体发布的信息。明确政府网站各栏目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限及其他要求。
第四章,功能应用,共3条。畅通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认真做好公众留言的处理反馈工作。将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鼓励政务新媒体提升办事服务功能,推进“政务公开+基层治理”行动,实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五章,协同沟通,共2条。在政府网站集中展示政务新媒体矩阵。定期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发布引导、舆情研判、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优质内容交叉转载,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传播影响力。
第六章,监督管理,共4条。规定开设政务新媒体应具备的条件,强调了政务新媒体的分级备案制度。每季度对政府网站和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政务新媒体账号,主管单位可依法依规处置。明确主管单位可予提醒警告和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的6种情形。
第七章,安全保障,共4条。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依法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规范管理登录账号、密码等,相关工作人员须经培训方可上岗。定期开展业务工作培训,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信息、损害公众权益等突出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
第八章,附则,共2条。明确细则的解释权和生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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