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5-25 11:22:00 【字体: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34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落实2026年全省民生实事目标任务、资金分解和进度安排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26〕27号)相关精神,现将《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江府办函〔2026〕X号)。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6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范围为经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审核认定的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群体(以下统称政策支持对象),唯一住房存在D级安全隐患且农户自愿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未享受过其他建房补助政策的家庭。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对象按照D级改造2.9万元/户的标准进行补助。

三、申请程序及流程

农村危房改造执行“户自愿申请-村委会评议公示-镇政府审核公示-县级部门审批-竣工验收-拨付补助资金”的操作程序。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四川省农村危房加固改造技术指南》及住建部门制定的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技术要求,对不达标的要对标整改到位;同时也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农房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功能,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加重农户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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