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江阳区火灾事件应急预案 (2026年度修订)》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五)《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六)《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规定》
(七)《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八)《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九)《泸州市江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二、主要内容
《泸州市江阳区火灾事件应急预案(2026年度修订)》共八章,主要包括了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应急准备、等级响应、灾后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等方面。重点说明如下内容。
一是火警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性对火警进行分级,划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五级至一级。
二是火灾事件等级划分,火灾事件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件、重大火灾事件、较大火灾事件和一般火灾事件四个等级。
三是等级响应。江阳区火灾事件应急响应结合火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至低分别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应急响应通常由低级别向高级别逐级启动,也可视情越级启动,必要时可直接启动高级别响应。
四是等级调整。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响应等级应升高一级: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期间或发生在易受关注地区的火警;风力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冰冻严寒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的火警;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火警;报告同一地点火警的电话持续增多,成灾迹象明显的火警;其他情况认为需要升级的火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阳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火灾处置工作,主要明确灾害事故分级、组织指挥体系、工作运行机制,是全区应对火灾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本预案所称火灾是指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危害或损失的各类火灾事件(森林草原火灾除外),火警是指消防部门或其他单位接到有关可能引发火灾的报警信息。
四、执行标准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方面责任,对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经营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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