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5:20:52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方针、政策,立足公安职能职责,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226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0994条,其中开设政务用途微信公众号1个、公开信息127条,开设政务用途微博账号1个、公开信息10770条,开设政务用途抖音账号1个、公开信息97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85条;通过公开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23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12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答复6,均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江阳区),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48公开办理结果30825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归集公示注册登记、行政许可4783;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江阳区),公开项目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等立项审批信息共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阳区)受理办结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587件、运输许可51件、民用爆炸物品运输1827件、旅馆业许可39件、边境证1303件、印章审核22007件,录入评价“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数据13972完成行政许可信用公示2110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充分借助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两微一抖”等平台,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政务公开具体负责人,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范围有限。信息公开多集中于政策法规和一般事务,涉及案件侦办、执法过程等敏感信息较少公开。公众对执法透明度的信任度降低,易引发质疑。二是公开时效性不足。部分信息发布滞后,尤其在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中,信息更新不及时。公众难以及时获取信息,可能导致谣言传播。三是公开内容不清晰。部分信息使用专业术语或表述模糊,公众难以理解。信息传达效果不佳,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减弱。四是互动反馈机制不完善。公众对公开信息的反馈渠道有限,且反馈处理不及时。公众参与感不足,影响政府公信力。

(二)改进情况。一是扩大公开范围。在保护隐私和国家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公开案件进展、执法依据等信息,提升透明度。制定明确的公开标准,确保信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开。二是提升公开时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发布。优化内部信息流转流程,确保信息发布高效。三是优化公开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过多专业术语,必要时提供解读。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核,确保内容清晰易懂。四是完善互动反馈机制。建立多渠道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公众疑问,增强互动性。设立专门团队处理公众反馈,定期公布反馈处理结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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