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6 08:45:27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a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李春蓉联系(地址: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生态环境局;邮编:646000;联系电话:31236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和发布方式,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稳妥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0条。其中,环境保护类132条,占37.71%;行政执法结果公示31条,占8.86%;财政类18条,占5.14%12345政务服务热线103件,占29.43%。其他类66条,占18.86%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充分利用局务会及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广大干部职工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规定,要求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开、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50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50条,占比100%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区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3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132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31条。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3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2

2.解读情况。针对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3条,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率达100%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03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未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江阳区),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54项,公开办理结果54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我局切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的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由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并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全年政务公开共计350条,其中,环境保护类132条,行政执法结果公示31条,财政类18条,12345政务服务热线103件,其他类66条。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1.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

已根据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2.12345政务热线运行情况。

2020年,我局受理12345转办103件,均已办理成功。

(七)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区府办按季度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为基础,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督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4

0

2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060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和政策性文件解读有待加强。

2.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健全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动态、相关法律法规等群众关切信息,加大环境保护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ang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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