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1 15:12:26 【字体:小 大】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a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江阳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股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23805)。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江阳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1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92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5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97条。

从公开内容来看,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优化营商政务环境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公告信息182条;二是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公开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动态信息8条;三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2条。

2.回应关切情况。2021年,公开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1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件1670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 件,全年办结1件,此件无法提供。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股室和负责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未开设政务新媒体,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传统渠道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制定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监督保障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2021年江阳区行政审批局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还需要丰富,目前信息公开涉及内容还不够全面,下一步将完善公开内容,特别是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优化营商政务环境等内容;二是公开渠道还需要增加,加强在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传播,延伸信息公开渠道,让政府信息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三是公开信息质量还需要加强,继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公开内容和范围,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供稿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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